徒手蓋一座屬於自己的燈塔
久違的早起工作行程,在台北來來回回七八年的時間,還是有很多陌生的地方,一個沒有來過的捷運站口,等了很久都叫不到車,只好散步過去攝影棚,途中經過一個科技園區,人潮密密麻麻的往那裡去。
想到人生第一份的實習,在上海繁華的陸家嘴軟體園,漂亮的環境和光鮮亮麗的人群,記得某天下班後我拍下他們的背影和藍天白雲,寫下「我想我會永遠記得這天,和這樣幸福的自己」,一直不確定是當時在戀愛的泡泡裡,還是真的喜歡那樣的自己,也一直再也找不回那樣深深的滿足和對生活的願意,直到今天,好像被點醒。
蓋一座屬於自己的燈塔,需要耗費好多時間和體力,也會經過很多傷心和孤寂,比起如此,如果能對社會體制有足夠的信仰,那快樂和踏實將會變得容易,那就是人們所說的「滿足」嗎?我並不確定。
我是被社會教化失敗的信徒,只能徒手蓋一座屬於自己的燈塔,實則不容易,也不見得更開心。
唯一能夠確定的或是,當時至今,我都走在當下所信仰的喜歡的道路上,而不是選擇容易,所以謝謝16年的妳,謝謝今天的自己。不求快,但希望有一天我那座屬於自己的燈塔也能完工,讓我再次體驗那樣對生命的踏實與滿意。